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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时候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
1、第四季度开始申请,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或者关注其官方网站。 2、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有: 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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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仅需要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即可:《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经济适用房每个季度可以去申请一次,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 4.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二,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并非每个人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情况的优惠政策,当然不能重复享受,所以也限制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下面是为您整理的经济适用房的适格条件与限制因素: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限制条件: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请的评定:(一)按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60分;4平方米以下(含4平方米)计30分;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计20分;6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计10分。(二)按户口落户本市五城区年限评分:以申请人或同户籍直系亲属中落户时间最长的进行计分,每年按1分累加,未满1年按1年计算,每户最高分为20分。集体户不记分。(三)对残疾人家庭、民政优抚家庭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每户加20分;同时符合条件的,仍按20分加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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