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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内容凡有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主办部门应主动与其协商会签。(一)凡需会签的公文,主办部门与会办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送办公...
保监会需呈报中共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文件,均以保监会党委或保监会的名义上报。报中共中央的文件如需国务院知晓,应以保监会党委名义行文,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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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综合处(办公室)应当进行登记,送领导阅批,及时送有关处室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厅并说明理由。
特急件要求随到随办,当天之内办完;急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一般文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完;办理难度大或涉及几个职能部门直至外单位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完。来文来电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必须按要求抓紧办理完毕。有关机构审批、任职审核等请示,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承办部门对不能及时处理或答复的文电,应先以电话、便函等形式告知对方原因,并记录在案,不得无故拖延。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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