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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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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如下: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安家补助费:六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下落不明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江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33819元。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14460元。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20760元。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10885元。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仅限于残疾)。(1)医疗费用(住院费用):(2)后期治疗费用(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费用):(3)残疾赔偿。(4)误工费:本人月薪/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前一天。(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薪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100元)/天×住院天数。(7)营养费:10-30元(南昌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8)交通费、住宿费、救援费(以发票为准):(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以保险公司损失或物价局评估为准):(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11)残疾辅助器具费(截肢时需进行残疾辅助器具鉴定):(12)精神抚慰金:(一级3000,最高不超过5万)
江西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职工月平均工资:1533.3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0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935.17元。 3,农民人均年收入:4089元。 4,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650.89元。 5,农民年消费支出:2991.49元。 2008年发生的护理,应按照2008年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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