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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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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与挂靠企业共同承担合同债务是有效的。工程挂靠的法律责任包括: 1、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将起诉挂靠人和挂靠人; 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人、施工队支付货款和工资,挂靠人应承担责任。
无效。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筑法》禁止挂靠行为。《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企业以任何形式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禁止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企业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当地法院审理挂靠纠纷时,一般认定挂靠人与挂靠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分包协议或内部承包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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