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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
针对拒绝增加抚养费这个问题:如果要求合理,你不应该拒绝 如果是坐地起价或者漫天要价,那么完全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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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长期生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因犯罪被监禁改造,无法支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者无合理理由增加抚养费的,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规则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子女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对于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可以不给,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是否增加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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