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属于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 2、有符合规定的民政...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在以下情况下,他们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有当地农业居民户口的,在当地常住。3、在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但由于某些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四、农村居民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5、光荣恢复的军人会因自身伤病或其他原因回到农村,或生活水平低于正常标准。6、家庭成员的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老人、儿童赡养人和赡养人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低保。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 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88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641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