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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的是登报声明的在法律上的效力。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以法律而言,登报声明与石甲脱离母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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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登报声明断绝亲子关系。所谓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主观认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法律行为来断绝的。 2、所谓的登报声明解除亲子关系在我国民间常常是一时气愤之下的行为,亲子之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无法通过此种方式解除的。
父母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关系,是否还可继承财产-110ask.com 【客户咨询】 1、父母不同意儿子与独生女张某结婚,并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上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父母子女关系。 2、一年后,儿子遇车祸突然身亡,未留有遗嘱,父母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遗产,其儿媳张某以脱离父母子女关系为由,拒绝分割。 【上海继承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是源于姻亲、血缘、收养、抚养等关系的成立而存在的,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能通过登报声明予以解除,这种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登报声明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所以,在儿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父母依然有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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