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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预核准通过后,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营业登记申请; 3、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
1、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登记申请书 2、公司(企业)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公司章程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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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设立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批准文件等材料; 4、审核; 5、审核通过的,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1、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设立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批准文件等材料; 4、审核; 5、审核通过的,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企业登记的流程需要经过核名(核名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和准备好的几个公司名称,若核名通过就可以等待核名通知的下发)→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先填写营业执照申请表,需要的资料有股东会会议决议并需要股东签字按手印,公司章程,法人、股东、监事等人员的身份证,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通过后就可以等待营业找的下发了)→刻章(虽说刻章的地点不是在工商局,但是要在工商局提交申请,通过后再到公安局进行刻章,注:到公安局刻章需要刻印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银行开户(企业登记完成后,还需要一个对公账户,需要的资料有法人身份证和企业财务人员并带上身份证到场)。 企业税务登记与注册登记 以上流程办理结束后,就是公司注册的最后一个步骤了-税务登记,企业税务登记在银行开户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办理了,企业税务登记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法人章、财务章、法人省份正财务人员的身份证,还需要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房东身份证的复印件,将资料提交到相关税务局做企业税种的鉴定、网签和相关协议。 企业做了税务登记之后还需要做写其它的税务登记,例如国税、地税等等,这个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做相关的税务登记,不同规模需要做不同的税务登记,不同性质的企业也需要做不同的税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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