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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又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
股份有限公司又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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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答: 1、股份有限公司由法定数额以上的股东组成——股东人数的广泛性。 2、公司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均等性。 3、公司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发行和转让——股份发行的公开性及股份转让的自由性。 4、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5、公司必须依法公开其会计表册——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6、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及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资合性。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般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份作为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这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特征。 2.股东负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负责。此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所负的有限责任是同样的。 3.开放性与社会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从而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了最广泛的社会性。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为了便于投资者的决策及有利于对公司的法律监管,法律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所以,股份有限公司也被称为开放性公司。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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