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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文关系单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达法律诉求。 2.应用领域广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业务中使用律师函,因此其适用于范围非常广...
对方不支付工钱是违法的,但是您也不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寻求解决,可能还会适得其反。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律师函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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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110用户您好! 1、感觉您对事件细节陈述不够十分清楚,我理解的是优才方圆公司名为劳务公司,但是他们的业务是给人介绍工作,然后收取介绍费,但是他们采用了欺诈手段,目的就是骗钱,并没有履行当初承诺的义务。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2、如果是上述情况,则可以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欺诈情节轻微,属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退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到公安局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3、如果对方涉嫌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这类诈骗因为单个案件的数额一般都不是很大,加之他们披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如果你去报案公安有可能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如果出现这样的局面,只好联合更多的受害者一起报案,这样诈骗的原形就暴露了,有助于促使公安立案。如果公安始终不立案,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了。 5、不管对方有什么背景,一般来说法院还是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证据情况公平处理的。根据本律师职业经验,对方收到法院传票后会跟你和解的,因为他们毕竟不希望他的名字出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上,然后在网上流传,这样他就不好行骗了。 6、起诉方式也不复杂,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法院递交,几分钟就办好了。 打官司主要看证据,所以你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
1、看是否符合税务发票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和犯罪目的。 2、实质性证据材料: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3、咨询的局限:咨询只解决寻找律师的问题,通过咨询,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律师;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律师的权利、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得明白。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律师只有介入案件、展开具体辩护工作才能把握全案案情和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所有 事实和情节,并据此向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提出相应的书面、口头辩护意见、争取好的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律师是专业人士,与医生分脑科、胸科等专科一样、也是分民事、刑辩等专业的。所以应当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
1、律师函属于警告性质,一般是权利人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权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收到商标侵权的律师函告知书后,尽量对照函中提及的侵权行为,对自己生产、销售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的,最好积极联系权利人或者对方律师进行协商。 3、如果是正当渠道的产品,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供货清单,不知道属于侵权产品的,停止销售就可以。 4、《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 (二)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 (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 (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第八十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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