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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根据相关标准,工伤腰椎间盘突出,可定为十级伤残。相关法条: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5.10.2十级条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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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果我选择走,腰伤是否可以和他谈?如果可以赔偿是否有标准?答: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经查,腰椎间盘突出并非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项下的范围,因此,不能因此主张工伤。您要求以腰伤进行赔偿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此,很难得到认可和支持。二、如果公司一定要我出示职业病报告。以此为借口,我该怎么谈?答:如果没有职业病报告,对方不予认可,即使您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也不会得到认可与支持的,中肯建议。三、如果我工作到12月31号(已经是年底了),我是否可以索要年终奖?答: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员工年底离职了,是否该得到年终奖。奖金,作为基本工资的补充,在整个工资结构中属于次要或从属地位。奖金的发放方式、标准、考核及对象都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从这个角度看,企业掌握着奖金方法的主动权。而从另一角度来看,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又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奖金也是工资,企业不得无故扣发。因此,您可以主张要求发放年终奖。四、到今年12月31号,我的合同就要到期了,我本想留在原来的岗位,但公司要裁员怎么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裁员,必须符合上述规定且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否则对方裁员就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裁员合法,那么也需要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再者,如果您同意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总之,本案中,建议您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您不要主动辞职,这样对您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赔偿。如果最终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2、劳动合同;3、社保缴纳记录;4、工资支付凭证;5、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劳动者患病,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劳动者腰间盘突出,是因为腰椎间盘各部分(髓核、纤维环及软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后,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间盘的纤维环破裂,髓核组织从破裂之处突出(或脱出)于后方或椎管内,导致相邻脊神经根遭受刺激或压迫,从而产生腰部疼痛,一侧下肢或双下肢麻木、疼痛等一系列临床症状。患腰间盘突出并非职业病,劳动者患腰间盘突出,并非因为遭受事故伤害所致的,不是工伤,用人单位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患病,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余劳动者共同承担,在法定医疗期内,停工治疗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请问你的腰间盘突出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吗?建议您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如果不是工伤,你也可以申请病假的,建议你拿医院的诊断证明去和公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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