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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先由行政机关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然后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再由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依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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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只要是行政处罚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或者商业隐私,那么行政处罚就是可以进行公开听证的。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最主要的就是为了保障我们公民的隐私权,合理的保障了我们的权利。
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来组织听证会:先由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请求;然后由行政机关进行组织;再正式召开听证会,由主持人进行主持,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确有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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