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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并)凭证》和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需要注意两点: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如果没有接收单位,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缴纳保险费。二、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可自由转换三种医疗保险关系。三种医疗保险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相应的转移地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果在规定的3个月内缴纳保险费,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关医疗费用。超过3个月未缴纳保险费的,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纳期间的医疗费用。
1.不是,医保缴费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在医保卡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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