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本省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办证机关应当于收到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归侨、侨眷的,夫妻一方为特别行政区居民、特别行政区居民、地区居民的生育,外国公民的生育,以及在本省但居住在境外的公民的生育,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权。个体医疗机构和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不得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56人已浏览
352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