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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二次质押法律依据主要是哪些的呢?

2023-04-06
从操作层面的法律规章来看,国家工商总局于2008年出台的《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根据该规定,作为质押的股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该股权应当已发可以转让和出质 2、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3、外资企业的,应当完成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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