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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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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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