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限就符合规定。如果案件不复杂,不需要去法院审判委员会。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应当在庭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议,合议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应召集双方进行宣判,但有时会分别宣判和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延期的,承办法官需要书面报告,院长签字后才能延期。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判决结果: 1、一审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以及再审程序,而开庭审理的具体天数这与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法定情形出现,那么会中止案件,在中止事由消失之后,才会恢复对案件的审理。在这类情况下,实际审理案件的时间就会增加一些。因而,刑事案件究竟多久可以做出宣判,这个也是无法预估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428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