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
对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赔偿法第3条【人身侵权的行政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条文注释]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领域,即国家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而对哪些损害不予赔偿。 本条是关于人身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所谓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身自由权、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凡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职务违法行为,国家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参见] 《行政诉讼法》第11、12条 《行政复议法》第6、7条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范围是: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7、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