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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死亡证明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 5、工亡职工家属...
一次性死亡补助所需材料包括《省级一次性死亡、丧葬补助表》、死亡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第一继承人委托书、死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及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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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材料: 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复印件; 3、决定书复印件; 4、一继承人; 5、亡职工家属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 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 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 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周岁的弟妹、其他供养亲属、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山东省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问题的复函》([97]鲁社险函字13号)中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死亡职工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不能作为死亡职工遗产对待。其领取顺序为:1、有父母(包括养父母,下同)无配偶的,发给父母;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各发半数;4、既无父母又无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1)子女;(2)共同生活未满16周岁弟妹;(3)其他供养亲属;(4)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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