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配偶有可能实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法典...
婚后财产保全方式有这几种:第一种,夫妻可以约定婚后财产的归属,并签订书面协议。第二种,对于婚后的个人财产可以保存好财产的取得凭证。第三种,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配偶有可能实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并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4、申请的法院。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5、不动产的保全。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出于各种目的私自隐藏、转移、处分财产的情况很多。想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必须的。而且采取这种措施的时间都比较紧迫,但是程序却很繁杂。遇到这样的情况,马上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解决办法。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综上,我们不能因为要起诉离婚无缘无故的就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因为所谓的保全财产,其实就是要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的,这对当事人的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当事人根本没有任何故意挥霍财产的这些行为,不能随便的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8人已浏览
467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