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有什么内容?

2022-09-10
城乡规划确定的下列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一)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轨道交通、绿地;(二)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邮政设施、气象观测场及探测设施、水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台站、管道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三)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四)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五)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六)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