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违章建筑,有两种出来方式:1、拆除违章建筑;2、是被认定违章,但尚不构成拆除要件的,违建人应当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根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解决当前处理违章建筑面临的困局,从以下这样一些方面入手是值得我们考虑的: 1、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初期的查处,对发现的各类违章建筑应立即采取措施,从重从严从快查处,该拆的坚决拆,绝不手软。 3、认真进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快“城中村”、“园中村”的改造步伐,这是解决违章建房的源头。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主要包括五个步骤,分别是在现场进行勘察,并询问相关情况,而且责令建筑方马上停止这种违法的行为。还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权利告知,在得到批准和决定以后,就会对违章的建筑进行强制性的拆除。
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未依法取得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农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违反规划许可管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城乡规划法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