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1、认定被告人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也就是说,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客观存在的,同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案件中每一个证明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认定,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当得到合理排除,根据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一结论,必须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结合本案来看,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即被告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就本案的具体情形而言,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收取被害人的11万元款项的用途是什么,是借安排工作之名非法占有,还是用于承揽工程。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本案中,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曾与Q某有过11万元的经济往来凭证,双方谈过消防工程,也许在饭桌上聊过找工作的话题。但此11万元是否是被告人以找工作之名非法占有的,根本无任何证据证实,致使这一事实处于或然状态。与此相反,辩护人认为,就案卷证据来看,被告人与Q某合作承揽消防工程项目的可能性难以排除,所以说Q某的陈述及其亲友的证言不但是孤证,而且也存在严重瑕疵,致使本案待证事实处于或然状态,无法排除各种合理怀疑。3、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的精神和要求,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明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承担有罪的证明责任。如证明不了有罪,或有罪的证据不充分,有罪无罪难以确定时,应做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解释,按无罪的处理,分别做出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辩护人认为,现有定罪的证据存在难以排除的诸多疑点。请法庭对被告人Y某依法做出无罪判决。其次,真正的诈骗嫌疑人M某还没有归案,被告人和其引荐人Z某一直在全力寻找,M某的出现将会还事情于真相大白。被告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但其并没有占有Q某财物的故意和事实,但在开庭前,已经将收取的Q某的11万元分两次全部退还给了Q某,Q某本人也对此表示了谅解。辩护人日期
1、认定诈骗事实不清 诈骗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根据起诉指控,被告人虚构了首钢板材拆迁工程,从被害人张某某处拿到了二百多万元好处费,因工程不存在构成诈骗。简单的按照公诉人指控理解,确实是诈骗行为。然而,仔细查阅卷宗就会发现,这个首钢板材拆迁工程不是被告人虚构的。根据刘宝X笔录、被害人笔录可以看出,被害人第一次和海某去被告人家里,和海某闲谈时提到的就是这个工程。这一点说明被害人知道这个工程。这个工程不管是有还是没有,因被害人事先知情,也可以说明这个工程不是被告人刘宝X虚构的。没有虚构事实就没有诈骗的基础事实。 关于指控的被告人不经过招投标就取得这个拆迁工程的承诺,主要写在收款的字条中,而这个字条是被害人事先准备好的。这个承诺是不是被告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与诈骗都没有关联性。因为是否取得拆迁工程只是办事成功或失败问题,如果失败,属于办事能力问题,总不能没有办成就定为诈骗。 刚才说被害人事先知道这个工程,被害人对这个工程应该有所了解。如果明知道不存在这个工程,还继续给被告人好处费,还是不是诈骗呢?这一点,侦查机关没有进一步核实,影响了案件的定性。 2、诈骗过程事实不清 通过被害人的笔录就可以看出,诈骗过程是被害人第二天给刘宝X打电话,第二次见面谈好活动资金250万元。后来又有见面,刘宝X急于要钱。关于这个过程只是被害人的一面之词,没有得到印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8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502人已浏览
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