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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没有数额限制,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应当注意...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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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数额较大并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刑法明确规定: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因此,应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财物被他人侵占,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后确定案件性质,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
我们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然后咨询当地的律师事,争取能获得胜诉。因为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对方还钱,所以不仅要胜诉,还要切实的拿到对方的还款。另外,我们起诉别人的时候最后在被起诉人当地进行起诉,防止对方提出法庭异议等各种其他方面的问题。
1,法院判决后,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动产、不动产进行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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