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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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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诉法院。既然是死者的收入损失,就应当按照死者收入来源地的收入标准来计算收入的损失。死者收入来源地可能和受诉法院所在是同一地但是,死者收入来源地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不是同一地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即使按照现在的规定,从逻辑统一的角度而言,既然是按照户籍计算,就应当按照死者户籍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而不应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或者按照事故发生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第8项)的标准来计算。其二,农村和城镇居民。既然是死者的收入损失,就应当按照收入方式,比如职业标准而是不户籍来计算收入损失。如果说户籍在国家管理方便具有合理性的话,它作为确定收入的标准无论如何也是说不过去的。一个农村户籍的人因加害行为去世时,也许就在其户籍所在地务农但是,也许他早已离开其户籍所在地几十年,从事着完全与农业无关的工作。单单就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本身而言,此种分类,除了操作上的简便外,似乎很难再有任何的正当性。整个《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也因此倍受争议。其三,一个更大的难题是,既然是收入损失,应当就每个人个别对待,而不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来计算。就每个人分别计算每个人的具体收入,然后分别给予具体的赔偿,的确是实现正义的理想状态,但是,此种操作将会因过高的成本而变得不现实。这一问题不仅仅在此处存在。几乎所有的法律都在优先追求形式正义,而不是实质正义。
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20倍(农村和城市不同,且差距很大),丧葬费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精神抚慰金酌情,安徽最高一般是8万。 但是,本案中,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你的朋友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有一定的责任,可能最后只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
1,意外事件要区分儿童监护人与加害人之间的责任比例,由加害人按比例对儿童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3,赔偿标准按《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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