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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问题的解决:基于对债务性质进行划分之后,分别解决。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婚前产生的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用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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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债务,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但是,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双方都应该对债务问题作出合理而明确的约定,以防后患。若双方对如何处理债务不能协商一致,则需要区分债务的性质后才能做进一步的判断。 对于明确的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依然负有清偿该债务的责任。因此,寻求离婚后债务如何解决的答案,关键点在于区分债务的性质。 若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借贷或对方根本不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未用于家庭开支,为借贷方个人所用,则一般认定为借贷方的个人债务,由借贷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 若不是上述情况,而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双方认可的债务或虽为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但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负有清偿责任,在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文书中可以对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若离婚一方清偿了约定本应由另一方偿还的债务,清偿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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