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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事实,你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首先,停工留薪期待遇。其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7-36)*0.2*4544412=31053.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工伤基金支付);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44412*4=15148元(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待遇是基于用人单位为你缴纳工伤保险的前提下得出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其次还可以享受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3万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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