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专利局有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样,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而由专利局裁决的,如果专利权人...
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专利局相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样,关于强制执行授权的使用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专利局判决的,如果专利权人不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1、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请求书,并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该请求视为未提出; 2、对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办法》规定的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将请求书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听取当事人双方的口头意见; 3、请求人可以随时撤回其裁决请求。请求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前撤回其裁决请求的,裁决程序终止; 4、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并将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5、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的期限是三年。 2、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