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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谁负责提供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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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我们借贷关系的主体,在生活当中我们也会遇见很多详借钱不还,或者是催债的人太暴力等相关的问题。这些其实在我们的法律上是有相应的和解决办法的,因为借贷关系容易赢法双方的矛盾并引起一些危害人生命安全或者是身体简况的事情发生。那么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呢?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析。 一、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
证据1、***租赁合同; 证明目的:第*条约定****(有争议项); 证据2、房屋产权证; 证明目的:甲方合法出租房屋; 证据3、乙方付款证明; 证明目的:乙方按期支付**款项; 证据4、甲方收据 证明目的:甲方确认收到**款项。
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身份证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书(合同.收据.借书.合同.信件.电报等)3、债务人偿还债务和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保证或抵押的证明书资料.债务转让的证明书资料6、申诉前财产保全或财产保全的,可以提供财产保全财产的保管场所、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账户7、可以证明事件的全部或部事实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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