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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根据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新生儿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户口名下。 2.孩子上户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
孩子应先在女方申报户口,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才能迁入当地,不能直接在当地申报出生登记: 1、当事人的配偶及其子女的户口,在符合当事人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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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生儿与父母自愿定居的原则,他们可以与父母或母亲定居。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疗证明、父母或母亲户口簿,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户口应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当地派出所户口部办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检查原件);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3、.计划生育证明(原件一份)由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在政策内生育一个孩子的,应当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在政策内生育两个孩子的,应当提供两个孩子的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原件检查);5、申请一个月以上,应当提交婴儿未在外市县父母户籍的证明(原件一份)。
带上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到小孩现居住地的派出所户政申请转户口。
可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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