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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本地公安局,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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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身份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如下: 1、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三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要求彩色照片,制证用照片为申领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为白色背景,无边框)。 2、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须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身份证到期应当前往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换证。
1、身份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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