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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可以去一方户口地或者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请问离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呢你们之间是否还有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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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1、双方同意离婚,但是一方不在家的离婚方式:另一方可以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二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要到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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