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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漏雨损失谁来赔2001年7月20日,穆某与某阳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某阳光公司将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的一幢仓库租赁给穆某使用。合同签订...
1.出租房屋漏水,一般情况下由房东负责。但由于合同上自来水滴漏由乙方负责,因为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话,应当由承租人负责。出租房是指出租人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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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的房子漏雨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维修租赁物、履行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且不能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关于房屋漏水的赔偿问题,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权者,是开发商、住户还是物业,如果是住户的话,受损失一方可以与住户协商,看是否能就赔偿数额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话,受损失的一方要根据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为了维护房屋支出的材料费用、聘请专业人员修理的劳务费,以及自身为修复房屋造成的其他的损失进行起诉。 如果是基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你所述,估计漏雨系屋顶质量问题,基于此缺陷在大雨后暴露无遗。据此,分析如下:1、房屋虽已交付,但对潜在缺陷卖方有义务维修至可正常使用所需的质量状态。2、与五楼的赔偿,指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还是永久不管?我个人认为只是此次事件的损失赔偿,故数额以此次损失为准,不可扩大,而赔偿协议当然以签订为妥并要有收条。从公平角度,对房屋进行维修至正常可使用状态,如可行,维修后请相关房主进行确认。而对于漏雨损失,按事实区分责任进行协商赔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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