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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序:工序分为路基、基础、表层、附属建筑物等。划分标准如下:(1)合格:符合以下要求者,应评为合格。主要检查项目(项目栏中有△者)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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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监督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版管理规定无特别说明监督站站长任职条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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