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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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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要启动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前缴纳案件受理费,也就是常说的诉讼费。但最终诉讼费由谁承担,由法院判决。根据国务院的《诉讼费用支付办法》,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胜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胜诉的比例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分担的诉讼费金额。此外,如果案件进入二审,二审法院改变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案件最终没有经过法院判决,而是经过法院调解或当事人撤回诉讼,诉讼费用将减半,但具体谁来承担,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按规定法院不应该预收执行费,不给你开收据就更不对了。
1、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2、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1)败诉方负担。 (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3)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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