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1、报警记录; 2、法医鉴定书; 3、报警时能够反应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方的几种情况,家暴明显是属于构成了离婚过错方的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进行明确的认定和处理,对于离婚有过错方的赔偿费用一般需要根据家暴造成了一方的损伤情况来判定,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离婚原因而认定。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1、报警记录; 2、法医鉴定书; 3、报警时能够反应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5、施暴过程中的照片、录音; 6、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 7、施暴者誓言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