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 丈夫一怒提出离婚诉求

2021-01-28
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丈夫一怒提出离婚诉求 . 9月3日讯张某和赵某本是夫妻,婚后张某发现妻子之前就患有精神病,但赵某及其家人一直对自己隐瞒,因此向法院递交离婚诉求。此案在房山法院开审时,赵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庭应诉。   丈夫张某在起诉书中称,2008年12月底他经人介绍与女友赵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双方于2009年3月2日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感情很好,双方都沉醉在新婚生活的幸福甜蜜中。   三个多月后,张某发现妻子行为异常,经常无端地打人、骂人,在反复几次后,张某将妻子的父母叫来,多次提出离婚要求。7月,赵某的父母将其送往某精神卫生院住院治疗,此时张某才得知妻子自2004年即患有精神病,由于症状较轻,一直靠吃药、打针进行治疗,2006年至结婚前曾四次入住精神病院住院治疗。这次赵丽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而第五次住进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不到两个月,赵丽出院了,出院诊断仍为偏执型分裂症。   张某认为,妻子赵某及其家人一直隐瞒其身患精神病的事实,现在无法与赵某共同生活,通过与其父母协商无果,无奈只好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并返还彩礼2.7万元及三金首饰。   庭审赵丽说,谈恋爱过程中,我俩感情很好,原告没有问过,再说两人谈恋爱也不说这个。现在我不同意离婚,我觉得我俩很合得来,就是有点病,以后吃药就行了,走到一起不容易。   赵某的父亲释称,因为女儿愿意,也喜欢张某,我看着他俩夫妻感情很好,怕说这个……所以就没说。但张某也没有劳动能力,不能工作。因女儿很愿意,对方也催促着结婚,我就尊重了女儿的意见。对于2.7万元礼金有我们没有收到,也不同意返还。   庭上张某始终表示不可能和赵某再继续了,离婚是必须的。   此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