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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缴满15年才可领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1.根据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职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二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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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可异地领取养老金: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退休人员可在异地领取养老金,不必转移关系。 据了解,退休人员已经确认了养老金的领取地和领取标准,没有必要再把关系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我国现在要处理的是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问题,主要是为了实现在工作期间、参保缴费期间,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连续累加计算。而退休之后参保人员所有的权益都已经固定,没有一个再累加、衔接的问题,所以退休人员没必要再转移这种关系。 现在城镇化的速度在加快,人口结构的变化、人员跨地区流动也变成了正常的现象。为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方便,现在通过金融系统可以实现养老金的异地支付。很多老年人,不在原来的参保地,也可以通过这样的系统来领取养老金。
1.根据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职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最少须满15年。在这里明确了是需要满足累计缴费年限15年,并不是工作15年。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明确说明: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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