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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一般是不可以补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如果未缴纳的,则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享受相应的...
可以补交。中断支付,中断不超过一个月,中断支付的费用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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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累计缴纳保险费满一年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就算中间中断也没关系;所以也不需要一次性缴纳所有保险费,只要按每个月缴纳就行。但是必须注意时间上的问题,生育保险一般是不能补缴的,即孕妇在参保期间分娩才能享受生育报销,否则亦无法享受这一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可以根据《关于同意通过补缴方式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问题的批复》甬人社发[2020]188号的规定: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所以您符合上述第二种补缴情形,可以要求单位向申报部门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1、生育保险一般是不可以补交的。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如果未缴纳的,则职工在生育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待遇,且一般也不能补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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