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书,4-6个月下发续展证明,续展证明和商标证书一起使用,不再下发新证书。...
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理论上来说,商标是可以无限期的。因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一次商标续展可以延长商标十年有效期,而权利人可以办理无数次商标续展。因此只要及时续展,商标就可以一直延长下去。 为了防止商标过期,商标续展手续应该在商标有效期期满前的一年内办理,续展后的有效期从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这最后的12个月内没有办理续展的,不要担心,可以享有六个月的宽展期,不过就是比一般续展办理需要多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如果在六个月的宽展期里还没有动静,那么很遗憾,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这也让很多人有机会“捡漏”。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太早或者太晚提出申请都无法注册到商标。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5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