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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款项,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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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2、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3、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1.购车的订金,如果没有特别的合同约定订金的性质与处理方式,则视为预付款,作为合同的一种履行方式。在合同的成就与履时,往往会遇定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概念,两者虽然字音字义相同相近,但在法律关系中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2.“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则具有担保效力,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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