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我们都清楚这是违法的。无论是《》还是相关的教师条例,都规定了老师不能打学生,不能体罚学生,如果学生受到了不公平的体罚等...
可以到当地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如果有在场同学的话,可以跟同学联络起来,毕竟不止两双眼睛。其次,立马跟学校校长沟通,记住,是立马,任何事情都是有时效性的,过了,就会被细小化,不行可以去教育局,别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是过来人,这种羞辱性的惩罚是会伴孩子一生,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就来两个巴掌,记住,千万千万不能算了,这是原则问题。然后,就是跟孩子沟通,教育孩子保护自己,背上一两段法律法规,必要时就有效果的,当然,要安抚孩子,同时也要告诉孩子,让他铭记,软弱就要挨打。保证以后那老师不会再拿孩子玩。最后,我想说的是,忍气吞声是好,但人若犯我,必诛之,一生的心理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法律意见】1、老师体罚学生触犯法律。2、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2、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教师应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学校扣除当事人一个月岗位责任奖,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扣除当事人半年岗位责任奖,必要时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5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3,69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