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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书面评标报告:(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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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前款所称书面报告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副本;(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五)评标报告;(六)中标结果。
推行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制度。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监督服务网络,记载并公告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招标投标活动参加人的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及其处理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进行查询,但涉及保密事项的除外。
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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