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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那么工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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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一些老牌的国企,随着城市规划和环保的需要,相继搬迁、转移到了城市外围,每天乘坐通勤车上班的时间将近增加了3个小时,而且是全部占用自己的时间,但是,从工资角度而言,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广大的工人也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工作,这就是特别能战斗的河北唐山的国企工人队伍的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或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二)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非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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