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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
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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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村委会有存据确定是你家的自留地,你就有使用权。遇到这种情况,找村委会协商解决。来自知乎 先复制如下:农村自留地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家庭副业并可以长期使用的土地。《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从法律性质上讲,农村自留地相当于承包地,不同的是政府对农户承包的土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包括对农户使用的宅基地也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但对农户使用的自留地至今未颁发过任何使用证书,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导致农户之间一旦因自留地的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只能找人民政府确权处理。农村自留地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可考虑在当地国土部门是否可以申请确权。对于农村自留地,基本属于村里民俗,建议还是在村范围内协商解决。
可以协商处理,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自留地的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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