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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车险拒赔的情况主要有: 1、车主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或借用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车主一...
车主车险被拒赔的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醉酒后驾车; 二、驾驶员无证驾驶或将车借给无证驾驶; 三、驾驶员故意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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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6)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8)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拒赔。(9)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车险理赔常见的纠纷类型有几种:一是车主投保了强制保险和一些商业保险,但没有投保必要的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所以司机险后无法得到赔偿,因为车损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不包括司机自己的保险,所以很多车主往往得不到赔偿。第二,不了解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范围不包括家人。有些车主不小心伤害了自己的家人,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这里要提醒车主和朋友,开车一定要小心,了解相应的车险保障范围,才能更好的理赔。三是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案,造成后期保险公司无法认定事故责任和损失的,且未在第一时间报案,取得交管部门的单据,造成后期无法理赔,自付损失。第四,暴雨天气,由于路上积水量大,发动机熄火,发动机进水后强行点火造成发动机损坏,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成为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在暴雨中给车辆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如果是暴雨淹没车身,造成车辆坐垫、电路、内部部件损失,可以通过报车损险获得理赔。因此车主朋友要记住这种情况。五是盗抢险保障范围不明确,在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外被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第六,事故发生后,虽然有及时的报告,但如果报告后没有保护现场,造成汽车二次损坏,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这些损坏,所以最好在事故发生后停止使用,等待损坏的确定。第七,玻璃破碎保险独立于车辆损失保险。很多车主往往认为玻璃损坏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这时候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玻璃破碎要投保相应的玻璃破碎附加险。第八,关于不计免赔险,车主往往认为只要投保了相应的,就可以得到100%的全额赔偿,其实有些情况是绝对免赔的,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得不到赔偿。因此车主朋友要清醒地了解几种常见的车险理赔纠纷类型,哪些可以投保不计免赔,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要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无论责任大小,交强险的整体赔偿标准是12.2万元人民币,误工费包含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最多是1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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