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立法上存在着漏洞 规范有序的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配套。虽然企业合并在我国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的历史,在现阶段更是成了国有企业...
(1)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进行了丰富。从修改的内容来看,丰富后的混淆行为是对实践中发生的司法实践案例涉及混淆行为的总结,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延长的理由五花八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理由仅限于“特殊情况”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两种情形,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否则,系变相非法超期羁押。 2、延长理由正确,但延长的期限违法。如向鹏办理的一起失火案,因“特殊情况”而延长拘留期限是正确的,按照第69条规定,此种情形只能延长1至4日,但侦查机关却延长了5日,明显违法。 3、将延长拘留期限作为变相延长侦查期限的“妙计”。有些案件由于主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便以法定理由延长拘留期限。如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系外省流窜人员,盗窃了1辆摩托车,事实非常简单,证据也很充分,但侦查机关以“流窜作案”为由延长至30日才提请审查逮捕,严重影响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
当前资产重组存在的主要问题1、体制改革尚不彻底。我国目前正处于新老体制交替时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保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还未完全到位。现行体制中仍带有较深的计划经济痕迹,行政干预色彩较浓,产权的模糊性、资产的分割和凝固性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缺乏一套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2、政策不配套。资产重组牵涉众多环节和财税、房地产、金融、社保等众多政府部门,而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问题十分严重,不仅不能形成政策的整体合力,有时还产生负面效应;不仅导致资产重组成本增加,而且极大地制约了跨所有制、跨部门、跨地区、跨国界的资产重组。3、市场体系不发达。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房地产、人才等要素市场未完善,特别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滞后,各类市场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市场功能较弱,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尚不充分。4、法制不完善。法规制度是确立行为的依据,由于目前关于资产重组的法规制度未完善,如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法规,现行法规中资产重组相关条款不全,因而资产重组中行政方式较多,特别是权钱交易等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较大地影响了资产重组的效率。5、重组运作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由于资产重组的实践不够,研究不够,企业缺乏资产重组的战略观念,而且未能结合自身特点选择合理的资产重组方式,特别是缺乏资产重组的操作经验,导致资产重组效益低下。
我国新民法总则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存在较多的制度缺失。 二是存在一些法律体系化方面的欠缺。 例如,《民法总则》在第3条的位置特别强调了私权神圣原则,但是,这一原则却与本法第196条中确立的非登记动产的返还求权适用3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存在内在冲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人已浏览
37人已浏览
2,145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