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此有着正好相反的规定,该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此有着正好相反的规定,该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并非一律不能中断。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对借款人产生诉讼时效中断,对连带保证人不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一般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保证责任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取消担保的方式,是向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申请书,要求取消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对此有着正好相反的规定,该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