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股东享有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
(一)股东享有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能,但要符合一定条件。 1、股权赠与合同在股权还未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股东能否撤销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要看情况。如果同意订立该合同的股东会决议的作出是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和依据该决议订立的合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下列这几类情况的,能够撤销合同: 1、因遭受诈骗而签署的合同书。 2、因遭受威逼而签署的合同书。 3、因趁人之危签署的合同书。 4、因重大误解签署的合同书。重大误解就是指侵权人针对合同书的关键內容造成不正确的了解,而且根据错误观点而签订的合同书。 5、显失公平的合同书。显失公平就是指合同书中的权利与义务关联显著不符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书。它是一方被告方运用优点或是运用另一方沒有工作经验,导致彼此的权利义务显著违背了公平公正、等额的有偿服务这一基本上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权益比较严重损伤的一种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6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