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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具体法院管辖具体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要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存在被监禁、被采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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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据: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是: 1、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香港人和内地公民选择诉讼离婚的,应该是向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概念是指一个公民在某一地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据就是当地办理的居住证或街道办出具的居住证明。
一般是要在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您是有离婚的意向?起诉离婚的话,对于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但是还要考虑到您们有没有协议约定?对于抚养权,孩子不满2岁,一般是会判决给母亲,但是法院还是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像双方的经济情况,孩子的教育环境等。你们之间有房子吗?是什么时候买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您了解对方的经济情况吗?有没有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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